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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处工作流程
2012-05-21 11:10  

科学研究处

一、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流程

申报工作流程图

流程图说明

 

1、申请人下载最新版本申报书填写,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。

 

2、 院系审核申请材料,汇总后,向科研处报送申请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,如项目是校内项目,院系要初审后将项目评分从高到低的排序上报。

 

3、 科研处审核申报材料,如果是校内项目,则按专家评分和院系评分汇总最后得分,将评审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;如果是校外项目,而且项目管理部门限制我院的项目申报数,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推优上报。

 

 

 

二、科研项目结题(鉴定)工作流程 

 

流程图说明:

 

1、科研处于每年5月和11月发布统一结题通知

 

2、项目负责人应按时结题,并且按要求完成项目的预期成果;

 

3、申请者下载专用的表格,并按照项目下达部门的要求填写结题(鉴定)申请表;

4、科研处对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原则上不得进行变更;

 

5、如果项目是校内项目则经过科研处审核后直接组织专家进行结题(鉴定),如果项目是校外项目则报送到项目下达部门;

 

6、校外项目的结题(鉴定)一般由项目下达部门组织,或由项目下达部门委托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结题(鉴定);

 

7、通过专家结题(鉴定)的项目则下发结题证明(鉴定证书)。

 

 

 

三、申请科研特殊津贴工作流程

 

申请流程图

 

申请说明

 

1、科研处于每年12月和次年开学初发布科研特殊津贴申请通知。

 

2、申请人填写《南昌工程学院科研特殊津贴申请表》,将成果原件、复印件与申请表交系(院)登记;

 

3、系(院)审核申请材料,填写《科研特殊津贴申请汇总表》,向科研处报送申请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;

 

4、科研处于审核汇总上报材料,并将审核结果报主管院长审批;

 

5、主管院长审批科研处汇总的特殊津贴申请。

 

6、科研处根据学校意见发放科研特殊津贴,将申请表、发放表存档。

 

附:1、《南昌工程学院科研特殊津贴申请表》

 

    2、《科研特殊津贴申请汇总表》

 

 

 

四、科研成果登记工作流程

成果登记流程图

 

成果登记说明

1、科研处发布科研成果登记通知,时间为每年12月和次年开学初。

2、教师将科研成果材料复印并将原件、复印件提交系(院)

3、系(院)收集审核成果原件、复印件,填写汇总表(含电子稿和纸质稿)并提交科研处

4、科研处审核原件、收集复印件和汇总表(含电子稿和纸质稿)

5、科研处审核汇总所有数据并将结果公示

6、教师及系(院)核对本人或本系(院)的科研成果并进一步完善

7、科研成果再次公示,各系(院)筛选本部门科研成果,各位教师筛选本人的科研成果

8、科研成果汇总表最后定稿并汇编成册

附件:科研成果登记汇总表

 

五、学术交流讲座流程

申请流程图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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