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各相关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,督促项目负责人更好地完成项目研究,提高项目完成率和成果优秀率,根据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,现开展省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2022年立项的在研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,包括含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、青年项目(详见《关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立项项目的通知》赣社规字〔2022〕12号),已结项的不纳入检查范围。
二、时间安排
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30日。
三、检查内容
1.项目进展情况。
2.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情况。
3.经费管理情况。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。
4.存在的问题以及项目研究工作下一步计划。
四、检查要求
1.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表,各责任单位进行汇总,并形成本部门的中期检查报告,请科研秘书于11月26日前提交中期检查汇总表、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稿报送到科研处。
2.我处将配合省社科规划办适时进行实地抽查并调研。
请各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到项目负责人,对其他未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加强自我管理,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各项工作。其他未尽事宜,请及时与科研处科研项目管理科联系。
联系人:席芝橙、张晓慧
附件:
1.关于做好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
2.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
科研处
2024年11月19日